新闻中心

新闻中心

来源:贝博BB娱乐登录 发布时间:2025-10-05 00:57:32 1773

贝博BB娱乐登录:市城乡规划局(部门)2019年度部门决算


BB贝博ballbet官方:

  根据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]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藏委厅﹝号)、《市委员会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拉委厅发﹝

  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方针、政策,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拟订技术标准、规程和方法并组织实施。

  2、组织编制市城市总体设计、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市人民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;配合行业行政主任部门编制、修编别的行业系统规划;指导本辖区内镇规划、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。

  3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;负责核发“一书三证”。

  5、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做监督检查;负责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;负责协调城乡规划监察工作。

  6、承担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责任。组织、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科研、人才开发、学术交流、新技术应用等工作。

  7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、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、历史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编制及审查报批,并实施规划管理。

  8、参与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;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。

  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印章印签、档案、信息、督察督办、保密、政务公开、政务协调、对外交流、接待等相关日常运作工作;负责财务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老干部、宣传教育、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;受理各类信访、业务投诉;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
  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城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;负责组织城市发展的策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;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市级城乡规划;参与拟订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;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;按照审批权限,负责审核、审批各县城市总体设计、特色乡(镇)和开发区、风景区、旅游区等规划方案;组织重点项目专家咨询会(评审会)和方案设计的竞选;负责协调有关部门,指导设计的有关业务技术问题;负责行政审批、行政管理等服务事项的扎口工作;负责协调机关各部门的技术服务工作;负责城乡规划等法律、法规和规划业务的宣传教育;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;负责指导行政执法、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工作。

 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、用地核定、变更等工作,提出用地规划条件;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;负责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参与制定土地储备计划;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;参与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前期选址、论证工作;协调处理建设用地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 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和方案的管理;负责对各类户外广告(门店招牌除外)、城市雕塑、绿化设施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实施规划管理;负责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;参与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;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“一书两证”管理;参与各类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的审核;协调处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
  负责拟订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;负责指导乡镇总体规划及各类规划的编制(修编)、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各县(区)自治区级以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报批;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以外市管项目的“一书三证”;指导、协调、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以外城乡规划实施、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;参与配合规划区外执法检查工作;组织并且开展规划业务培训。

  负责规划区域内的规划监察工作,对违反城乡规划和违法建设工程进行查处,受理相关举报、控告;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动态巡查和跟踪管理工作,及时有效地发现、制止、调处、处理各类城乡规划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;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定桩放线和建设项目放(验)线、规划竣工验收等工作;负责城乡规划测绘行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工作;指导、监督各县(区)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。

  第三部分市城乡规划局(部门)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

  2019年度总收入1459.47万元,其中: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59.47万元,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646.35万元。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59.47万元,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元,较上年减少266.93万元,减少5.65%。

  2019年度全年总支出1508.46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支出1508.46万元。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30.36万元,减少1.97%。

 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83.82万元,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909.16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481.24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.52万元,其他资本性支出3.9万元

  1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: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(款)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(项)119.97万元;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(款)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(项)5.29万元;

  2、卫生健康支出(类):行政事业单位医疗(款)公务员医疗补助(项)18.79万元,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.52万元;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(款)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(项)125.71万元;

  3、城乡社区支出(类):城乡社区管理事务(款)行政运行(项)538.07万元,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(款)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(项)491.57万元;

  4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(款)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(项)2317.84万元;

  5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(类)自然资源事务(款)行政运行支出(项)13.79万元;

  6、住房保障支出(类)住房改革支出(款)住房公积金(项)79.35万元。

  市城乡规划局(部门)2018年“三公”及相关经费情况表

  2019年度“三公”经费支出20.82万元,同口径较上年减少7.95万元,减少27.63%。具体如下:

  3.公务用车经费20.39万元。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,大多数都用在市内因公出行、城乡规划相关工作检查、调研、各科室相关业务所需的公务车辆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同口径较上年减少6.8万元,减少25%。

  (一)2019年本部门(含下属单位)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、维持机关运行,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,合计1508.46万元。其中,基本支出1232.07万元,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6.39万元。

  1.基本支出,包括两部分;一部分是人员经费,具体包括工资、津贴及奖金、医疗费、住房补贴等;二是公用经费,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物业管理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一般购置费等。

  2.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,包括招待费、会议费、购置费(包括设备、计算机等)、专用材料费、干部培训费、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。

  (一)2019年度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.46元。其中,基本支出1232.07万元,项目支出276.39万元。

 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2.07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1133.48万元,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伙食补助费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、生活补助、医疗费、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;商品和服务支出98.59万元,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。

  2019年市城乡规划局政府采购项目为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,项目总资金为1796.35万元,2019年年底通过政府采购支付第一期款40%,722.1万元整。

  截至2019年12月31日,市城乡规划局(部门)共有车辆7辆,均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。国有资产总值6220.75万元,其中:流动资产万元;固定资产757.61万元,非货币性资产54万元。

  1.流动资产中:库存现金0万元,银行存款194.35万元,财政应返还额度5446.81万元,另外的应收款11.31万元。

  我局2019年年初政府性基金结转1988.8万元,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000.00万元,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157.89万元,2019年年末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为万元。

  二、其他收入,指上述“财政拨款收入”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、存款利息收入等。

  三、上年结转,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、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。

  四、财政事务: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。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、机关服务、预算改革业务、财政国库业务、财政监督、信息化建设、财政委托业务等。

  五、行政运行支出:指行政单位(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)的基本支出。

  六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:反映行政单位(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)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。

  七、年末结转和结余: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。

  八、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。

  九、项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  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,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,可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

  市“政民信箱”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。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,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、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,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,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。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,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。

  1、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。

  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,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:

  1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
  2、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,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。

  3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,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。

  4、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,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,不予受理。

  1、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,涉及市政建设、居民生活、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,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(区)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,以便得到及时解决。

  2、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、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,请务必做到“一事一件”,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,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,不予受理并废弃,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。

  3、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,属不予受理范围的,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,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。

  4、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,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、笔名;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,如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件等,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,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。

  5、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,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和当事人(包括被投诉方/建议方)、投诉或建议要求,事项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
  6、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,针对表述不清、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,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,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  7、信件在转交、告知、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,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、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。

  9、请谨慎保管用户名和密码,否则就没办法查询信件回复,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。